一、 税率和扣除额

香港以应纳所得额为计税依据,薪俸采用15%的标准或2%- 17%实行四级超额累进税率,利得税物业税都采用15%的标准税率计税。纳税人可以采用超额累进税率计算薪俸税,但按超额累进税率征收的薪俸税,不得超过以扣除费用前的总所得乘以标准税率计算出来的税额。香港没有规定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而是规定了免税条件和免税额。

香港现行的薪俸免税免税额、扣除额及税率如下文表一及表二所列。

表一:免税额和扣除额

项目 金额(港币
免税项目
个人免税额 120,000
已婚人士免税额 240,000
子女免税额(每名) 100,000
子女免税额(在每名子女出生的课税年度,子女免税额可获额外增加) 100,000
供养兄弟姐妹免税额 33,000
供养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免税额 40,000
供养父母及供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额外免税额(如与纳税人同住) 40,000
单亲免税额 120,000
伤残受养人免税额(每名) 66,000
扣除
个人进修开支 80,000
长者住宿照顾开支 80,000
居所贷款利息 100,000
向认可退休计划支付的强制性供款 18,000
认可慈善捐款 [ (入息–可扣除支出 –折旧免税额) x 百分率 ] 35%

注:2015/2016年度税率。

表二:香港薪俸税累进税率

应课税所得 税率 税款
首40,000 2% 800
次40,000 7% 2,800
次40,000 12% 4,800
余额 17%

或以标准税率15%计算,以较低者为准。

中国大陆实行收入扣除基本费用后的余额累积超额累进税率,征税范围包括工资以及薪资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以及经营所得、企业以及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以及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以及股息所得、财产承租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其它所得等所有收入。其中工资、薪金所得税率为3% – 45%,起征点为3,500元,月收入超过3,500元开始征税, 实行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中国大陆工资薪金所得税率如下文表三所列。

表三:中国大陆薪金所得税税率

级数 含税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0-1,500 3% 0
2 1,500-4,500 10% 105
3 4,500-9,000 20% 555
4 9,000-35,000 25% 1,005
5 35,000-55,000 30% 2,755
6 55,000-80,000 35% 5,505
7 80,000以上 45% 13,505

除了上文提到的每个月人民币3,500元的 免税额外,中国大陆针对个人供养父母并没有提供相应的免税扣除,也没有例如香港税制所提供的居所贷款利息及个人进修等扣除项目。

从上表可见,香港“个人所得税”与内地个人所得税比较,免税额项目较多,金额也较高,但没有内地个人所得税规定的起征点。以四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出的应交税额没有超过应税所得15%的,按照累进税率计算的结果交税;如果计算出的应交税额超过应税所得15%的,按照应税所得15%交税。

二、实例

香港居民

陈先生是香港居民,已婚并育有一子。其子今年15岁。陈先生之父母今年都已满60周岁,其父母与陈先生同住,由其供养。同时,陈先生及其他配偶还负责供养其配偶年满60周岁之父母。陈先生全年收入是港币96万元。陈先生于相关纳税年度支付进修费用5万元,另外支付住所房贷利息8万元。

陈先生在香港应交所得税为:

项目 金额(港币元)
收入 960,000
扣除: 已婚人士免税额 240,000
子女免税额 100,000
供养父母免税额 320,000
个人进修开支 50,000
居所贷款利息 80,000
应税所得 170,000

按四级累进税率计算的应交税金:

应税所得 比例 金额(港币元)
首40,000 2% 800
次40,000 7% 2,800
次40,000 12% 4,800
余额10,000 17% 1,700
总计 10,100

按应税所得15%计算的应交税金:170,000 X 15% = 25,500港元

由于按累进税率计算出的税款小于按15%计算出的税款,因此,在香港陈先生全年应交税款10,100港元。

中国大陆居民

王先生为中国大陆公民,其全家都居住于中国大陆。王先生年薪为人民币768,000元(即港币960,000元,汇率为1:0.8),其中月薪为人民币 50,000元/月,年终一次性奖金为人民币168,000元。

王先生居住于上海,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之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份:按照2015年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缴费标准16,353元,王先生职工社会保险和公积金部分个人缴纳百分比分别为10.50%与7.00%,金额为1,717.10元/月与1,145.00元/月。

王先生在中国大陆应交个人所得税为:

月工资薪金纳税义务:(每月)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收入 50,000.00
扣除: 免税额 3,500.00
五险一金(个人部分) 2,862.10
应纳税所得额 43,637.90
税率 30%
速算扣除数 2,755.00
应纳个人所得税 10,336.37

数月奖金纳税义务:(一次性)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收入 168,000.00
应纳税所得额 168,000.00
税率 25%
速算扣除数 1,005.00
应纳个人所得税 40,995.00

综上所述,全年纳税义务:(工资薪金及全年一次性奖金)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工资薪金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 10,336.37
工资薪金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 124,036.44
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 40,995.00
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合计 165,031.44

从以上的举例计算可以看出,中国大陆的个人所得税税负比香港为高,其主要原因是香港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比中国大陆为底,而免税及扣除项目则比中国大陆为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