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些朋友在咨询一些私募税收的问题,站长发现都是一些税务基础知识,想了想不由释然,有些小的私募机构只有10人左右,大多数没有正规的财务部,账务核算和税务处理都交给代账机构处理。对于代账机构而言,每月只收几百元的代账费,能准确核算和申报就不错了,谈何咨询和筹划。
面对现实,我们准备整理一套涉及到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税务规划手册,先从基础开始吧。
说到私募税收,包括的范围很宽泛,又因各种分类不同,涉及的问题也很多,所以我们在开始之前,先做一些范围的界定,把基础先说清楚,涉及到一些特殊问题,在后续的文章中阐述。
甲投资管理公司(目前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为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A有限合伙基金和B有限合伙基金,均为股权/创投基金,非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伙人均为个人。甲作为GP在A基金出资400万,在B基金出资50万。甲公司每年从两只基金分别提取2%管理费,基金后端收益比例为GP20%、LP80%。
1、甲公司从A基金和B基金提取的2%管理费,没有发票,如何处理?算不算营业收入?该笔收入需要同时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吗?
2、A基金和B基金在运作过程中完成了一部分退出(大部分通过股权转让退出,小部分通过新三板股票交易退出),甲公司获取20%收益,该笔收益是利润吗?该笔收益并未覆盖投资本金(投资本金共450万,假设20%收益仅仅200万),财务如何处理,是作为营业收入吗?需要交什么税?
3、甲公司适用这个管理办法吗?
财税[2008]1号
(一)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1、需要交增值税和所得税;
2、是利润,不建议计入营业收入,需要交所得税;
3、不适用。
目前中基协备案的基金管理人组织形式只有两种: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合伙企业,所以我们本章讨论的主体只有这两种形式。
有限合伙的特殊之处在于执行所得税的“先分后税”制度,指的是合伙企业的经营所得是先按约定的比例将所得划分给各应纳税人,再由各纳税人自行申报、汇缴。除此之外,有限合伙作为一个主体和有限公司一样,承担同样的纳税义务。
一方面是针对公司和有限合伙企业,作为一个纳税主体应承担的纳税义务。
另一方面是针对有限公司的股东和各合伙人取得分红或收益时的纳税义务。
分析私募基金管理人业务的特点,大概的业务类型有:
一、管理费收入
二、投资收益(指的是投资价差)
三、取得的投资项目分红
四、自身证券投资收益
五、咨询费等其他收入
六、营业外收入
根据上述业务特点,私募基金管理人涉及的税种有:
一、增值税
二、城建税及附加为增值税的附加税,以增值税应纳税额为计税依据,城建税的税率为7%,3%,1%,地域不同税率不同,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
三、企业所得税
四、印花税
五、还会有些地方性的税费,本文不作论述。
分为两种: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一)一般纳税人
私募基金管理人连续12个月累计销售额达到500万以上应当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
1、应纳税额=增值税销项税-可抵扣的进项税2、税率:6%。3、销项税计税依据:销售额/(1+6%)4、销项税应纳税额:销售额/(1+6%)*6%5、说明:增值税应纳税额等于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根据销售额计算,按6%的增值税税率来确定销项税额的。然后,再减去进项税额,进项税额就是公司里日常一些经营活动当中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面确定的税额,税率可能是6%的,可能是3%的,也可能是17%的。6、可抵扣的进项税:取得符合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可计入管理人成本的税额。通常包括:购买固定资产、购买的办公楼等、办公用品,办公场所,水电费,以及法律、会计,或者是税务、咨询服务的购买,均属于进项范围。
(二)小规模纳税人
私募基金管理人连续12个月累计销售额没达到500万。应纳税额等于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乘以征收率,它没有进项税额抵扣的问题,这种计算方式和原来营业税的方法比较像。
1、计税依据:销售额/(1+3%)2、征收率:3%。3、应纳税额:销售额/(1+3%)*3%4、说明:进项税不可抵扣。
特别筹划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有两个:一是税率差1倍;二是进项税是否可以抵扣,小规模纳税人是不可以抵扣进项税的。
税法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连续12个月累计销售额达到500万以上应当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不达此标准的可以主动申请为一般纳税人。
私募管理人一定要考虑此项规划,对于税负的影响会很大。因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进项税是不可抵扣的,而可抵扣比较大的资产购置或租金支出往往发生在前期,如果私募管理人的收入规模会在500万以上,建议提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可以抵扣进项税。
这里有个平衡点的问题,大家注意测算。
一、管理费收入
此项为私募管理人的主营业务收入,不管是否开发票,必须缴纳增值税。
二、投资收益(指的是投资价差)
自身的股权投资差价为投资收益,不作为营业收入,不缴纳增值税。
但是,作为投资管理人,基金退出时的额外20%收益是否缴纳增值税呢?
站长建议多往投资收益上靠,不要往服务或劳劳务的报酬上靠。
三、取得的投资项目分红
此项为投资收益,不缴纳增值税。
四、自身证券投资收益
自营证券买卖价差要缴纳增值税,证券管理人投资的基金取得的价差可以暂不交税,分红部分不缴纳增值税。
五、咨询费等其他收入
需要缴纳增值税。
六、营业外收入
一般情况下需要缴纳增值税,特殊情况下不用缴纳增值税。
一、管理费收入
毫无疑问,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投资收益(指的是投资价差)
毫无疑问,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取得的投资项目分红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所以,投资企业的分红是免税的。
四、自身证券投资收益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他管理人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五、咨询费等其他收入
毫无疑问,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六、营业外收入
毫无疑问,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七、特别策划
关于投资方面,买卖差价交税,分红不交税,你懂的。
八、有限合伙的特殊之处
合伙制基金所得税:根据财税【2008】159号文的规定,合伙企业是以每一个合伙人作为一个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是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如果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话,参考上面六项处理,如果合伙人是自然的话,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主要涉及到两类:分红收入免税,其他投资收益按20%交税。
这里有个纳税地点的问题,一般都是在经营所在地。有些地方有特殊规定,具体看吧。
私募基金管理人涉及到印花税的业务主要有两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万分之五贴花。其他账簿按每件贴花5元。
按合同性质分税目计算缴纳。
1、基金管理费属于服务类合同,税率是万分之三。
2、投资协议不需缴纳印花税,但股权转让合同需要贴花。税率为万分之五。3、非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免税。
首先说明一点,增值税率是全国统一的,在私募行业没有税率上的优惠。
其次,企业所得税,在一些特殊地区,如西部大开发地区、经济特区、自贸区,如果符合政策可以享受到企业所得税15的优惠税率。
是给予企业的补助。
地方政府、地方财政根据企业的贡献给予一定的补贴,主要有两类:一是招商引资的落户政策。二是税收贡献返还。依据是各税种的地方自留部分返还一定的比例,大家在总税收额的30%左右。
对于私募,主要就是创业投资企业或创投基金投资高新技术企业的的税务规定。
按照财税【2015】11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1号规定,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满两年的其法人合伙人可以按照未上市中小高新投资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该合伙人应该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然后不足抵减的可以在以后年度继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