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迭代方程式

设立自贸试验区只是创新的开始,不是探索的终结。在广东、天津、福建新设3个自贸试验区,并扩展上海自贸试验区区域范围的一年里,每个自贸试验区都因地制宜进行了制度创新。上海自贸试验区一直扮演金融创新“领跑者”的角色,推出跨境人民币业务、资本项目可兑换等改革举措;广东南沙片区率先实施海关快速验放机制,使海关通关时效提高50%以上;天津自贸试验区以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为依托的市场监管制度和京津冀区域检验检疫一体化新模式入选商务部评选的8个最佳实践案例;福建厦门片区率先实行的“一照一码”企业登记制度,得到总理认可并在全国推行…… 创新制度的设计、实施是为了释放更多的创新梦想,也总能激发更多的创新活动。 上海自贸区 金融创新改革递推 自2013 年上海自贸试验区(以下简称上海自贸区)开始运作至今,金融创新一直备受关注。上海最早开始金融创新的探索,先后出台了多份金改方案,方案之后还有细则,细则之后还有解读。 上海、天津、广东、福建都是中国金融相对发达的地区,它们辐射的也是中国最为富庶的长江三角洲、京津冀地区、珠江三角洲、海峡西岸地区,以人民币国际化、资本可兑换为例,在这些地区的试验成功,即可以证明制度的合理。但话说回来,除了上述地区外,更为广大的中国地区,尤其是经济相对落后的中西部地区,如何有效复制? 要设计出放之天下皆准的新金融制度,将极大考验中国人的智慧。 2015年4月国务院印发了《进一步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上海自贸区迎来了扩区,上海自贸区从28.78平方公里扩展到120.72平方公里后,企业数量从2.8万家增加到5.8万家,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空间倍增。如果将上海自贸区从起步至今的金融改革内容按进程来划分,可分为4个阶段。 结合扩区前和扩区后的改革目标可以看出,上海自贸区建设中,金融这杆大旗会越举越高,在可复制、法治化的前提下,创新的速度会越来越快。一方面是全国性金融改革的紧迫性,另一方面是自由贸易、资本可兑换、人民币国际化等重大金融命题都将在上海自贸区内先行先试、积累经验。 1.0版时代 2013年9月,国务院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上海市会同“一行三会”据此出台了支持自贸区建设的“51条”意见,上海的“一行三局”相应出台了10余项的实施细则,确立了金融支持自贸区建设的总体政策框架,推动了自贸区金融改革的顺利起步。这就是上海自贸区金融改革的1.0版,其显著标志是总体政策框架基本建立。 2.0版时代 2014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花了1年时间建立的自由贸易账户系统正式投入使用,强大的事中事后管理体系得以建立,简政放权和风险管理有机结合。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和企业都可以接入自由贸易账户,实现与境外金融市场的融通。从此,自贸区金融改革进入了2.0版的时代,其标志是围绕贸易和投资便利化金融改革政策全面实施、以自由贸易账户为核心的强大的风险管理系统正式投入运行。  3.0版时代 上海自贸区进入金融改革3.0的节点则是2015年4月22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境外融资与跨境资金流动宏观审慎管理实施细则》的发布,其标志是自贸区金融改革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联动推进,围绕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中难啃的硬骨头的改革政策要全面落地实施,国际金融中心的功能要素要全面到位。 4.0版时代 2015年10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六部委与上海市政府公布《进一步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试点、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方案》,提出在自贸试验区内进行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先行先试、扩大人民币境外使用范围、推动金融服务业对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和外资机构扩大开放、加快建设面向国际的金融市场等。此次整个大金融布局的全面开放升级,可以视为自贸区金改进入4.0时代。 1、扩容试验 2、“金改”亮点   自贸区自由贸易账户体系(FT账户)成为现实 自由贸易账户(简称FTA,即FT账户)是金融机构根据客户需要,在上海自贸区分账核算单元开立的规则统一的本外币账户,属于人行账户体系的专用账户。 ◎政策构成 2014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正式发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实施细则(试行)》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审慎管理细则(试行)》,上海自贸区自由贸易账户体系正式落地; 2015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发布《上海自贸区分账核算业务境外融资与跨境资金流动审慎管理实施细则》,上海率先建立了资本账户可兑换的路径和风险管理方式; 2015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发布《关于启动自由贸易账户外币服务功能的通知》,可按相关要求向区内及境外主体提供本外币一体化的自由贸易账户金融服务,标志着自由贸易账户外币服务功能的正式启动。 ◎Tips 有了自由贸易账户,企业或个人都能干些啥? 1.上海自贸区跨境直接投资,可按上海市有关规定与前置核准脱钩,直接向银行办理所涉及的跨境收付、兑换业务; 2.在区内就业并符合条件的个人可按规定开展包括证券投资在内的各类境外投资; 3.个人在区内获得的合法所得可在完税后向境外支付; 4.区内个体工商户可根据业务需要向其在境外经营主体提供跨境贷款; 5.在区内就业并符合条件的境外个人可按规定在区内金融机构开立非居民个人境内投资专户,按规定开展包括证券投资在内的各类境内投资; 6.区内金融机构和企业可按规定进入上海地区的证券和期货交易场所进行投资和交易; 7.区内企业的境外母公司可按国家有关法规在境内资本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券; 8.根据经营需要,注册在自贸区内的中外资企业、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区内机构)可按规定从境外融入本外币资金; 9.允许符合条件的区内机构按规定开展境外证券投资和境外衍生品投资业务等等。 同一非金融机构自由贸易账户与其开立的境内其他银行结算账户之间,可办理以下业务项下的人民币资金划转:一是经常项下业务;二是偿还自身名下且存续期超过6个月(不含)的上海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的人民币贷款,偿还贷款资金必须直接划入开立在贷款银行的同名账户;三是新建投资、并购投资、增资等实业投资;四是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规定的其他跨境交易。    3、投资便利化尝试 在2014年国家大幅放开对外投资管理前,上海自贸区的备案制在全国属于首例,也成为资本快速出境的标杆,如今上海自贸区的做法已成为可复制的典范。    4、贸易便利化进展 ◎单一窗口建设——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1.0版已上线运行,目前系统已覆盖了货物进出口申报、运输工具申报、支付结算、企业资质、贸易许可和信息查询等6个模块,参与单位扩大到海关、检验检疫、海事、商务、国税、外汇、食药监、港务等17个口岸和贸易监管部门。 ◎货物状态分类监管试点——自贸区内按照管得住、成本和风险可控原则,规范政策,创新监管模式,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统筹研究推进货物状态分类监管试点。 ◎推动贸易转型升级——自贸区内推进亚太示范电子口岸网络建设;加快推进大宗商品现货市场和资源配置平台建设;深化贸易平台功能,依法合规开展文化版权交易、艺术品交易、印刷品对外加工等贸易,大力发展知识产权专业服务业;推动生物医药、软件信息等新兴服务贸易和技术贸易发展;促进上海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与境内外各类企业直接对接;统一内外资融资租赁企业准入标准、审批流程和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探索融资租赁物登记制度,在符合国家规定前提下开展租赁资产交易;探索适合保理业务发展的境外融资管理新模式;稳妥推进外商投资典当行试点。 ◎完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航运发展制度和运作模式——不断提高全球航运资源配置能力;加快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创新,充分利用现有中资“方便旗”船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符合条件的船舶在上海落户登记;扩大国际中转集拼业务,拓展海运国际中转集拼业务试点范围,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拆、拼箱运作环境,实现洋山保税港区、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集装箱国际中转集拼业务规模化运作等。 ◎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改革试点进入新阶段——2016年1月“上海市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在外高桥保税区启动,范围包括外高桥保税区、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洋山保税港区和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这是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深化改革的又一重大举措。   5数据   (截至2015年底) 广东自贸区 粤港澳深度合作引领新一轮改革开放 广东自贸试验区(以下简称广东自贸区)三个片区的开发任务都很重。 广州南沙新区片区,南沙的经济总量比13年前增长了17.5倍,可支配财力增加了5至6倍。目前南沙新区片区交通基础建进展迅速,投资152亿元的南沙疏港铁路已经开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