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与香港在会计准则上的差异到底有哪些?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迅速发展,尤其是在2003年我国大陆和香港签署了《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之后,两地资本市场的相互开放和相互对接有了进一步的发展。2007 年,大陆与香港准则制定机构签署了联合声明,实现了两地会计准则的等效互认。在两地会计准则实现三年时间等效后,我国大陆大型会计师事务所2010年12月获准可以采用内地审计准则为内地在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进一步深化了大陆与香港会计交流与合作。会计准则和法规的要求对提高A+H股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可比性有着积极作用,然而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会计环境等差异,我国大陆会计准则与香港会计准则也不尽相同。 基于财务报告的可比性要求,我国大陆会计准则规定,对于我国境内同时拥有A股和H股的上市公司,在定期披露财务报告时,除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还应依据国际会计准则或者香港会计准则编制调整的财务报表。按照香港的证券监管法令,在香港上市的大陆公司需要同时披露按照香港和大陆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并披露差异的数额和原因。 本文关注的问题是:2006年会计准则的颁布实施以及大陆、香港两地经济交流的不断加深,两地间会计准则还存在哪些方面的差异,有哪些因素影响着A+H股的接轨?在此基础上,本文认为即使在目前两地会计准则协调和趋同以及取消双重审计的背景下,净利润差异额、差异程度呈下降趋势,差异本身依然存在,并且由于准则执行的差异,两地会计信息的可比性还有待增强。 A+H股上市公司报告利润差异分析 本文收集了A+H股共计82家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样本公司均需公开披露经国内外注册会计师审计的2007 ~ 2012年年度财务报告数据,所以剔除数据缺失严重以致影响分析的样本公司。经过筛选、剔除之后,选出71家上市公司作为样本进行研究。 报告利润差异计算公式为:净利润差异额=P2-P1;净利润差异率=(P2-P1)/P1×100%。 其中:P1为按照大陆会计准则编制的利润表中的净利润,P2为按照香港会计准则编制的利润表中的净利润值,样本数据中的净利润是指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根据公式计算出71家公司2007 ~ 2012年的净利润差异率后,为了排除个别因素的影响,剔除了5个最大值和最小值。71家A+H公司2007 ~ 2012年的净利润差异率趋势如图所示: 由图1可以看出,A+H公司净利润差异率的绝对值在2007 ~ 2012年间呈逐年下降的趋势。但是按照大陆会计准则计算的净利润与按香港或者国际会计准则标准计算的净利润之间仍然存在着差异,具体的差异分布还需更进一步的统计分析。 从净利润差异额的变化情况来看:正差异的样本数2007 ~ 2009年基本持平,但自2009年开始不断减少;负差异的样本数在2007 ~ 2011年间一直在逐渐减少,但在2012年有略微上升。 通过计算结果可以看出,2007 ~ 2011年五年中,每一个会计年度差异额为正的样本量都大于差异额为负的样本量,至2012年正负差异额的样本量数目趋近相同,说明谨慎性会计原则充分发挥了作用,使会计报表在表述上更具稳健性。 零差异的样本数2007 ~ 2012年逐年都在增长,而且零差异的样本从2007年的9个增加到2012年的49个,增长幅度较大,这也就说明大陆企业会计准则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间的净利润差异正在逐年缩小。 2010 ~ 2012年A+H股上市公司净利润差异的主要影响因素 为了进一步探究A+H股上市公司净利润差异的主要影响因素,本文对各个公司年报中披露的“不同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差异调节表”中的数据进行摘录并进行分析,寻找导致净利润数据存在差异的共性影响因素。为了突出实效性,本文只研究了2010 ~ 2012年这三年中导致净利润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 为了突出导致A+H股上市公司净利润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本文选取了2010 ~ 2012年中净利润差异率较大的有代表性的6家公司,分别是:中国东方航空股份、中国国航、华电国际电力、北京北辰实业、兖州煤业、中煤能源,所选企业分别属于交通运输、公共事业、采掘、建筑建材、房地产等行业。 以上6家公司2010 ~ 2012年净利润差异的主要影响因素及金额见表2,其中H股报表净利润大于A股报表净利润的数额为正数,相反则为负数。 要特别说明的是,在年报中“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这一项目还列示了税务及少数股东权益的影响差异。表3将对各影响因素进行具体分析。 大陆、香港会计准则差异对财务报告可比性的影响 对于上述差异,香港会计师公会与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已按《香港和大陆会计准则趋同联合声明》附件二的持续等效机制进行多番讨论研究,于2008年8月份出台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要求同时发行A股和H股的上市公司,除部分长期资产减值损失的转回以及关联方披露两项准则差异外,对于同一交易事项,应当在A股和H股财务报告中采用相同的会计政策,运用相同的会计估计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在A股和H股财务报告中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 但是企业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并没有完全按照要求进行会计处理。以华电国际为例,2011年A股和H股报表中政府补助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13 478千元,2012年这一因素的影响增加到25 247千元。产生这一差异的原因是,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满足一定条件的政府补助会先计入长期负债,并当有关的工程符合政府补助的要求时,在其有关资产的使用年限内按直线法摊销计入利润表内;但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有政府文件规定计入资本公积的)不确认为递延收益。两种准则下与资产有关的政府补助处理方法的不同导致按企业会计准则披露的净利润低于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披露的净利润。 那么上述差异是否会影响两地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呢?答案是肯定的。虽然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概念框架将可比性定义为:对于相同的经济业务,不同的会计主体能反映相同的情况;相反,对于不同的经济业务,会计信息能反映其差异。但是笔者扩充了可比性的内涵,认为对于进行双重披露的A+H股上市公司而言,在A股和H股的报表中对于同一项经济业务进行的会计处理不同,最后导致报表中净利润产生了较大的差异,很显然这时的会计信息是不具有可比性的。 此时就需要考虑,财务报告的可比性受哪些因素的影响呢?实际上,公司特征、会计制度改革、投资者保护制度、公司治理机制、审计监管等因素均在财务报告生成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都可能对会计信息可比性产生影响。与H股市场相比,A股资本市场成熟度更低,投资者的理性程度较低,华电国际在A股的年报中将政府补助采用较为稳健的计量模式,降低了净利润的波动率,有助于抑制投资者的过度投机行为。因而我们在分析两地会计信息的可比性时,不仅需要分析准则本身的差异,还需要进一步考虑公司在A股和H股的报告中在会计政策选择上的差异,也就是准则执行的差异。 以洛阳玻璃为例,由于大陆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告中列示的土地使用权包含有控股公司无偿划拨的土地经评估增值部分,即大陆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告以公允价值计量,而在香港会计准则财务报告中采用成本计量模式列示,即香港会计准则财务报告列示这部分土地的成本是零成本,因资产成本计量模式差异造成成本差异,也因此造成洛阳玻璃2011年出售土地使用权收益的差异25 662 985.62元。 可以看出,虽然A+H股净利润差异率呈逐年缩小的趋势,但由于部分企业在准则执行上的差异,造成两地会计信息的不可比是十分值得关注的。并且提醒我们在缩小两地会计信息差异时,不仅仅需要关注缩小准则本身的差异,还应监督企业在准则执行时是否利用会计政策的选择来达到盈余管理等目的,从而降低了两地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关于提高大陆、香港财务报告可比性的政策建议 根据上述分析,两地会计准则差异依旧存在,实现两地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也远不止准则等效就可以做到。在此,笔者就如何提高两地财务报告可比性提几点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