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要是商标。特别是外商引入中国的商品及服务,商标通常就是这些商品和服务品牌的代名词。例如:国际商用机器公司的品牌,即“IBM”商标,它对消费者而言意味着具有特定质量的知名IT产品。在中国内地,尽管企业可以使用自己未注册的商标(在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但只有在国家商标局依法注册的商标才能获得专用权,也就是说,只有注册商标才能要求执法或司法机关禁止他人未经授权擅自使用。对于未注册的商标,只有在中国内地境内取得了相当高的知名度才有可能基于商标法关于保护获得未注册的「驰名商标」的规定或者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而获得一定程度的保护。例如,尽管苏富比拍卖行的商标于2011年还没有在中国内地注册,但法院认为「苏富比」商标在中国内地是未注册的驰名商标和知名字号,因此,认定四川苏富比拍卖有限公司使用「苏富比」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
版权(在中国内地也称为「着作权」)也会与外商进入中国内地市场发生联系。例如:迪士尼公司的动画片米奇老鼠和唐老鸭就属于中国内地版权保护的作品,在中国内地地区就非常有名,米奇老鼠和唐老鸭的卡通形象非常惹人喜爱,人们一看到米奇老鼠或唐老鸭就会想起创作他们的迪士尼公司,对于迪士尼公司来说,这是极为有价值的资产。
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着重于对产品的技术提供保护,外观设计专利涉及一件产品的外观。技术专利可保护企业的发明及研发成果,防止非法使用;同时拥有专利权,可在市场上生产销售专利产品、转让专利技术等获得应有经济利益。而一件产品的外观设计能使人们识别出它所依附的产品的品牌,因此外观设计也是需要保护的知识产权资产。
商号权。每个企业都会有自己的字号,以表明自己的身份。对于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字号,可以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获得保护。此外,正是由于字号直接表示企业的身份,所以很多企业也就会将字号作为品牌,供消费者选择自己的产品或服务。
域名,例如:xxx.com,实际上是互联网上的一个表明地址的标志,一个域名在全球具有唯一性。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企业的品牌也越来越多地需要借助互联网与实际的或潜在的消费者接触,因此,域名亦是需要保护的重要知识产权。
除上述形式外,姓名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有时也会与外商引入中国内地市场的品牌联系在一起。例如:一些个人希望以自己的姓名或肖像作为品牌时,就是对自己姓名权、肖像权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