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新规,8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 为进一步规范纳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管理,现将红字发票开具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二)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三)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四)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二、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方法处理。 三、纳税人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以在所对应的蓝字发票金额范围内开具多份红字发票。红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与原蓝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一一对应。 四、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9号)的规定,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3号)第四条、附件1、附件2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9号)第五条、附件1、附件2同时废止。此前未处理的事项,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7月20日 解读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一、发布本公告的背景是什么? 随着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的全面推行,具备了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基础条件。2016年3月起,税务总局决定取消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发票认证,5月起扩大了取消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相应地需要对红字专用发票开具规定中与发票认证相关的内容进行修订。自2016年7月1日起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停止使用,需要废止原开具红字货运专用发票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增值税管理,方便纳税人发票使用,税务总局发布本公告以完善红字发票规定、优化红字发票开具流程。 二、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规定是什么?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二)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三)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四)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三、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红字专用发票如何处理? 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方法处理。 四、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及红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何规定? 纳税人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以在所对应的蓝字发票金额范围内开具多份红字发票。红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与原蓝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一一对应。 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的规定,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如何处理? [...]
营改增前后个人所得税差异对照
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全面实施“营改增”改革。“营改增”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契合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优化经济结构的要求,既可以为当前经济运行提供有力支撑,还能为未来发展提供持续动能。“营改增”后,一系列税收政策发生变化,其中与个人息息相关的个人所得税更是前后有较大差别。为了便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了解相关政策变化,确保纳税人切实享受到政策红利,大连市地税局编写了《营改增前后个人所得税差异对照》,供广大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学习、参考。 […]
营改增后:个人转让域名的税务打理
域名是互联网络上识别和定位计算机的层次结构式的字符标识,与该计算机的互联网协议(IP)地址相对应,中文域名:是指含有中文文字的域名。域名分为国内域名和国际域名。域名是唯一的,谁先注册,谁就拥有使用权。注册域名后,全世界其它任何机构或个人都无权再注册相同的域名。好的域名能带来访问量,并省下巨额的广告费用,成为网络时代的不可再生资源。那么,境内个人(自然人)将注册的域名对外转让,需要缴纳何税? […]
营改增后如何把握“纳税期限”?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七条明确了增值税纳税期限的规定,执行中应注意哪些问题?请看国家税务总局的权威解读.
为什么离岸地是企业注册SPV/空壳公司的首选
一、何谓空壳公司? 因为公司注册成立需要时间,但部分人士可能急需注册成立公司,然后以公司名义签订合同或办理其它业务。因此,专业的咨询服务机构,例如本公司,于是预先注册成立大量公司,以供购买。此类公司既属空壳公司(shellcompany),也叫做现成公司(readymadecompany)。 空壳公司的特点 1.从来没有委任董事 2.已经做好公章,股票书等法律所要求的文件 3.从来没有开始经营业务,因此,购买者只须提供所需文件,便可以即时使用,而且不需担心隐蔽风险。 购买空壳公司有风险吗? 空壳公司的运用在大部分国家,例如香港,新加坡,英国,美国和开曼群岛等地,都极为普遍,而在绝大部分的情况下都不会有风险。通常,现成公司在出售前是不会委任任何的董事,因此公司也就没有权力开展业务,因此不会有潜在的风险。而且,客户在购买空壳公司时,咨询服务机构会签发担保书,证明该公司在股份转名前是完全没有活动的,咨询服务机构也担保为转名日期前的所有事情负上责任。因此,客户不用担心任何潜在的责任。 空壳公司会否有隐藏的债务及商业纠纷? 不会。大部分咨询服务机构比如企业应用脑库出售的空壳公司都会提供由现任股东出具函件证明该公司从未开始营运、没有购买任何资产、没有负债。 二、何谓SPV? SPV全称specialpurposevehicle(特殊目的实体),通常指仅为特定、专向目的而设立的法律实体(常见的是公司,有时也有合伙等。以下除非特别说明,都指公司)。对比普通公司,往往SPV除设立的特定目的外,没有独立的经营、业务等职能。有时也被称为SPE(SpecialPurposeEntity)等。 1、空壳公司(shellcompany)的概念范围通常和SPV类似,但有时会有所区别。例如,在美国证券法背景下,根据SEC规定,shellcompany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公司: (1)没有或仅有名义上的运营; (2)资产形式(根据USGAAP认定):无资产,或者实质上的资产组成只有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但是上述定义不适用于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人(ABSissuer)。通常涉及资产支持证券时,基本都会用SPV的称呼。 2、SPV与离岸公司 有上述定义可见,SPV是为实现特定目的(如持有资产、便利未来资产交易等),根据(有时或可读作:利用)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时或可读作:漏洞),采取适合该特定目的的形式而设立的企业。 由此引申,选择注册SPV的地区/法域,除需满足上述特定目的外,最好能有尽可能低的税负成本、宽松的公司治理体制、尽可能简单的政府管理程序,以及被主要的金融服务商(银行、券商等)认可,方便资金流动等。而由于各离岸地法律通常在上述各方面都有优势,因此常常成为SPV注册地的首选(注:各离岸地之间法律规定和管理体制还是有差异的,因此在具体交易中往往根据对上述各因素的不同偏重而有所取舍)。 从最广泛的角度来说,SPV的直接目的是,以尽可能低的成本(运作成本、管理费用、税负成本、时间成本等),持有一定资产。由此衍生出很多进一步用处,比如证券化、资产剥离,比如达到/规避特定法律要求等等。 离岸公司的优势: 一、开曼群岛注册的开曼公司完全没有税收,无论是对个体、公司依旧信托行业都不征任何税。因而开曼群岛被称为一个真正的税务避风港。开曼群岛在1978年取得一个皇家国法,国法法则永世宽免开曼群岛的缴税负担,现在这个国法连续有用。免去公司还可申请一个20年有用的免去证书更进一步担保其无须缴税的身分。没有利润税、产业税,唯一之税项为印花税,任何转让或按揭房地产均需缴付印花税。 二、便于企业开展跨国筹备。企业开展跨国筹备时时要受到母国政府的种种节制,在成长中国度尤其突出,在这种景况下,注册一家外洋离岸公司也就成为企业走向天下、开展跨国业务的捷径。公司类别为免去公司的名称无须用LIMITED (即有限)字样末端。 三、有利于企业潜藏商业壁垒。企业(尤其是成长中国度企业)向美国等发达国度出口产物,通常必要申请配额及一系列的联系手续,为此必要多损耗 1~2倍的本钱。若是该企业拥有一家外洋离岸公司,由企业向离岸公司出口产物,再由离岸公司向美国等发达国度出口,就有大概潜藏关税壁垒和出口配额节制。 四、潜藏外汇管理,便于企业开展资本运作。加勒比海离岸金融中心没有任何外汇管理,在此注册的国际贸易公司资金转移不受节制,这看待执行外汇管理的国度的企业而言具有很大吸引力。 五、执法处境宽松。由于美国在天下经济体系中占有格外身分,现行国际贸易实践中的很多常例现实上是英美法系的产品,而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百慕大等地是局部自治的英国殖民地,其公执法以英国贸易公执法为根本,因此有利于吸引外洋公司前来注册。 六、信息表露要求一些,守密法则相对严厉,有利于企业保留贸易运行秘籍。在加勒比海主要离岸金融中心,对在当地注册的国际贸易公司都执行有利于守密的法则。此中包罗无需出示经历审计的帐目报表或每年审计、容许刊行不记名股票、不用拥有在当地运动记实、不用向公司登记认真人泄露董事名字、不用登记股东信息等等法则。宽松的执法处境以及对公司业务的高度守密,使离岸公司自身安宁具备充沛保险,极大削减了百般危害因素。本地法院乃至反复阻止银行向外法令院、政府提供客户资料,给企业及原来际控制人提供了优秀的隐藏条件。年检汇报中无须表露公司董事和成员信息。2001年4月,开曼政府宣布了新法则,要求通盘公司向注册代庖表露公司主要认真人、成员、受益人和授权人的信息。这个法则实用通盘新公司,已注册的公司务必在肯定限期内提供相关信息。相关信息被视为贸易秘密,受《守密关连维护法》统辖。因此任何人若是表露该信息或试图获取该信息或始末非法途径获取了该信息,将得罪刑律。 七、税负细微且可以制止双重征税。加勒比海离岸金融中心对各种国际贸易公司、离岸公司的税负极为细微,并且险些通盘加勒比海离岸金融中心都与主要经济大国签定了制止双重征税条约。比方安提瓜就法则国际贸易公司自创建起50年内完全免税,百慕大法则对收入、利润和岛内分派不征税,开曼群岛不征收所得税、资本利得税、公司税或遗产税。 八、注册步骤方便,维持本钱也甚低。离岸公司的注册步骤特别简略,有专业的注册代庖机构代为完成,不用要注册人亲身到注册地实行操纵,还可以实行网上注册。注册周期很短,通常当天就可以完成。 九、公司治理轻便。离岸公司无须每年召开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假使召开,其位置也可恣意选择,自由度较大。很多离岸金融中心对国际贸易公司没有最低资本要求。如尼维斯岛离岸公司的股东、董事和职员可以是任何国度人民,而且可以住在任何地方,股东和董事可以不开会就采用一律举动,公司的档案和主要交易园地可以位于任何地方。
设立 SPV/空壳公司的用途是什么?
问题:什么是SPV?SPV是什么意思? 在证券行业, SPV指特殊目的的载体也称为特殊目的机构(英文简称SPV,Special Purpose Vehicle),其职能是购买、包装证券化资产和以此为基础发行资产化证券,是指接受发起人的资产组合,并发行以此为支持的证券的特殊实体。 SPV的原始概念来自于防火墙(China Wall)的风险隔离设计,它的设计主要为了达到“破产隔离”的目的。 SPV 的业务范围被严格地限定,所以它是一般不会破产的高信用等级实体。SPV在资产证券化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它是整个资产证券化过程的核心,各个参与者都将围绕着它来展开工作。 SPV有特殊目的公司(Special Purpose Company,SPC)和特殊目的信托(Special Purpose Trust, SPT)两种主要表现形式。 一般来说 ,SPV没有注册资本的要求,一般也没有固定的员工或者办公场所,SPV的所有职能都预先安排外派给其他专业机构。SPV必须保证独立和破产隔离。SPV设立时,通常由慈善机构或无关联的机构拥有,这样SPV会按照既定的法律条文来操作,不至于产生利益冲突而偏袒一方。SPV的资产和负债基本完全相等,其剩余价值基本可以不计。 空壳公司(shell company)的概念范围通常和SPV类似,但有时会有所区别。例如,在美国证券法背景下,根据SEC规定,shell company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公司: (1) 没有或仅有名义上的运营; (2) 资产形式(根据US GAAP认定):无资产,或者实质上的资产组成只有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但是上述定义不适用于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人(ABS issuer)。通常涉及资产支持证券时,基本都会用SPV的称呼。 SPV与离岸公司 有上述定义可见,SPV是为实现特定目的(如持有资产、便利未来资产交易等),根据(有时或可读作:利用)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时或可读作:漏洞),采取适合该特定目的的形式而设立的企业。 由此引申,选择注册SPV的地区/法域,除需满足上述特定目的外,最好能有尽可能低的税负成本、宽松的公司治理体制、尽可能简单的政府管理程序,以及被主要的金融服务商(银行、券商等)认可,方便资金流动等。而由于各离岸地法律通常在上述各方面都有优势,因此常常成为SPV注册地的首选(注:各离岸地之间法律规定和管理体制还是有差异的,因此在具体交易中往往根据对上述各因素的不同偏重而有所取舍)。 从最广泛的角度来说,SPV的直接目的是,以尽可能低的成本(运作成本、管理费用、税负成本、时间成本等),持有一定资产。由此衍生出很多进一步用处,比如证券化、资产剥离,比如达到/规避特定法律要求等等。 举例一:资产证券化。A公司手里有一个游乐园项目,需要资金覆盖建设、宣传等前期费用,未来用游乐园经营收入偿还。于是,A公司将游乐园(或游乐园未来运营收入的收益权)的法律权益转给SPV(根据所依据法律,有不同的转让方式);通过金融中介机构的服务(如评级、承销等),SPV的股权可通过证券市场由投资者认购,募集到资金。 这一块的例子,国内操作见欢乐谷(华侨城A),国外例子见阿森纳。 举例二:红筹上市。在国内说SPV,一部分指的是这种操作。一般来说,境内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在海外设立SPV;SPV回头收购境内公司股权(或针对限制/禁止外商投资领域,通过VIE形式取得实际控制),并且与境内企业合并报表;SPV向境外证券市场申请上市。 这一操作的实质是,通过SPV将境内公司的性质变更为外资公司,打开境外上市的门路(注:按现行法规,中国企业也可以直接申请境外上市,但程序复杂、要求很高,通常除了少数大型国企很少选择)。中国法律要求创始人就SPV设立、SPV收购境内公司(术语:返程收购)、以及未来的上市融资等事项向外管局进行登记。过去许多外管局不予登记,目前有些地方外管局已经放开。 这一部分例子很多,基本上境外上市的中国公司十有六七都是这种操作;中国海外上市的互联网公司则基本都是VIE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