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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减75%薪俸税及利得税 去年度财政盈余928亿

香港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在周三(2月22日)公布新一份、并且是本届香港特区政府最后一份的《财政预算案》,指出2016至2017年度收入的修订预算为5595亿港元,较原来预算高12%,主要反映卖地和印花税收入的增加,其中卖地收入较原来预算高508亿港元,印花税则高80亿港元。 支出方面,修订预算为4667亿港元,较原来预算低4.1%,主要是由于原来预算为医院管理局公私营协作基金拨款的100亿港元,已于2015至2016年度提早支付,预期2016至2017年度的盈余为928亿港元,财政储备在2017年3月31日预期为9357亿港元,並且预期2017至2018年度账目有163亿港元盈余。 《财政预算案》指出会宽减2016至2017年度度75%的薪俸税和个人入息课税,上限为2万港元,料184万名纳税人受惠,有关扣减会在2016至2017年度度的最终应缴税款反映,料香港特区政府收入减少164亿港元。 此外,将宽减2016至2017年度度75%的利得税,上限为2万港元,料13.2万名纳税人受惠,有关扣减会2016至2017年度度的最终应缴税款反映,香港特区政府收入将减少19亿港元。 另外,将宽免2017/18年度四季的差饷,每户上限1000港元,涉及321万个物业,香港特区政府收入料减少109亿港元。 此外,向领取社会保障金额的人士,发放金额相当于1个月的综合社会保障援助标准金额、高龄津贴、长者生活津贴或伤残津贴,额外开支35亿港元。 香港旅游业方面則推出3项短期措施,包括豁免1800家旅行社一年的牌照费用、豁免约2000多家酒店和旅馆一年的牌照费用、豁免食肆、小贩及受限制食物售卖许可证一年的牌照费用,涉及1.37亿港元。 另一方面,《财政预算案》建议由2017至2018年度起,推行5项恒常的税务宽减措施,包括把薪俸税的边际税阶由现时4万港元扩阔至4.5万港元,将减轻130万名纳税人的税务负担,香港持区政府每年的税收会减少15亿港元;增加伤残受养人免税额,由目前6.6万港元增至7.5万港元,将惠及3.5万名纳税人,香港持区政府每年的税收会减少5000万港元。 此外,增加供养兄弟姊妹免税额,由目前3.3万港元增至3.75万港元,将惠及2.38万名纳税人,香港持区政府每年的税收会减少1300万港元;延长居所贷款利息扣除年期,由15个课税年度增至20个课税年度,最高扣减额则维持每年10万港元,香港持区政府每年的税收会减少4.3亿港元,以及增加个人进修开支的最高扣除额,由目前8万港元增至10万港元,将惠及3,500名纳税人,香港持区政府每年的税收会减少800万港元。

二月 23rd, 2017|分类: 未分类|标签: , |0条评论

香港2016年财政盈余928亿 2017将推350亿宽免计划

2月22日下午消息,香港政府连续第九年财政大幅盈余,过去一年盈余达928亿港元,比预计多814亿港元。财政司长陈茂波今天宣布七方面措施宽免多项税收和收费,并调整税阶,总额约350亿港元。由于连续多年盈余大幅超过预期,在2017年3月政府财政储备预计达到9357亿港元。而过去9年预算收支差距,令“多出”的盈余高达5273亿港元。 港府财政司长今天宣布的七方面宽免措施包括: 1、宽减2016/17年度薪俸税,上限2万元(港币,下同),184万名纳税人受惠。 2、宽免2017/18年度四季差饷,每户每季上限为1000元,涉及321万个物业。政府收入将减少109亿元。 3、向领取社会保障金额的人士,发放1个月综援、高龄津贴、长者生活津贴、伤残津贴、低收入在职家庭津贴及鼓励就业交通津贴,开支约36亿元。 4、调整税阶。2017/18年度起将薪俸税边际税阶由现时4万元扩阔至4.5万元,将减轻130万名纳税人的税务负担。政府每年的税收会减少17亿元。 5、增加免税额。伤残受养人免税额由现时6.6万元增至7.5万元;供养兄弟姊妹免税额由现时3.3万元增至3.75万元。 6、延长居所贷款利息扣除年期,由15个课税年度增至20个课税年度,最高扣减额则维持每年10万元。 7、增加个人进修开支的最高扣除额,由现时8万元增至10万元,将惠及3500名纳税人。 此外在基建方面,未来一年卖地计划共有28幅住宅用地,可兴建约1.9万个住宅单位。加上铁路物业发展、市区重建局、私人重建和发展项目,预计2017/18年度私人房屋土地潜在供应量可达到3.2万个单位,预该新年度卖地收益1010亿元。 陈茂波还宣布,在财经事务及库务局成立税务政策组,研究扩阔税基和增加收入的事项,以及成立创新、科技发展与“再工业化”委员会,统筹香港的创新及科技发展。

二月 23rd, 2017|分类: 未分类|0条评论

香港公司如何进行财务审计工作

香港有限公司每年均要向税务局申报税项,其责任由董事负责,如在指定时间内公司仍未能提交核数师报告、报税表及公司雇员的薪金申报表,税务局会对该公司作出税款评估。为避免多缴不必要的税款,董事应主动并尽快处理公司帐目并交予核数师审核,第一次核数期限为公司成立后18个月内(一般公司的截数日会定于3月31日/12月31日,有80%的香港公司都会选择在3月31日作为公司埋数的时间)。   当公司经营者收到税务局的有关信件或税表时,应该尽快安排有关核数师进行核数工作。 香港有限公司报税可分为两种 第一,DORMANT A/C(业务不活跃),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适用: 1.没有购买任何物业、资产; 2.没有任何银行出入记录(银行月结单); 3.没有经营任何业务。 第二, AUDITOR'S REPORT(核数师报告) 《香港公司法》规定:任何香港有限公司每年都必须递交核数师报告,交代该年度内公司所从事的一切业务。无论公司有无盈利都必须递交报告。 因为香港实行来源地征税原则,如果公司的盈利并非在香港产生,则香港税务局就无权要求该公司缴交利得税,可以向香港政府申请海外利得,申请获批准后就可豁免相应税款,但亦必须要做一份相应的核数师报告(即零税申报)。 理解误区 那为何“无需做核数师报告”的观点会在许多公司中流传呢?因为核数师报告并非任何人都可以做。必须持牌的CPA注册会计师方有资格出具核数师报告。内地的许多商业咨询公司并不拥有合格的注册会计师来完成核数师报告。因此,为了避免麻烦与怀疑便声称“无需做核数师报告”或“只需要做业务不活跃的核数师报告”。此种行为会给客人带来极大法律隐患。客户今后有跟香港本地公司做生意,税务局就很容易通过对方的公司核数帐目审核到你公司的商业信息,税务局有权追朔公司从开业以来对所有业务进行核数报告,如不及时申报,就很可能收到法庭传票,甚至被拘留。这些经历将是十分惨痛的。威尼可以提供核数师报告。   法律解释 根据香港的法律,一间有限公司须每年审核公司的财务报告表,每年至少要做一次核数师报告,至于核数师报告提交税务局的次数则并不确定,税务局一般要求有限公司至少一年交一次,也有半年交一次,甚至也有两年交一次的,他会根据不同的情况而作出不同的安排,但一般来说是一年交一次。 当一间香港有限公司收到税务局发来的报税表,在法律上要在一个月内向税务局递交一个核数师报告。否则,如果核数师报告递交延误而又没有申请延期,轻者,公司被政府罚款;重者,除高额罚款外,董事还要承担行政责任。 例如:如果报税表注明是4月3号发出的,那么在5月3号前就要完成并递交到税务局。 核数师报告上要求写清楚财政年度,即这间公司埋数年期是什么时候,即是4月份收到报税表,一般来说,如果上年埋数年期是2003年3月31号,那么下一年的埋数年期一定是2004年3月31号。 通常,做一个核数师报告,就算所有文件都齐全,至少都需要一个月的时间,所以收到报税表后,一般会延迟几个月,延迟的时间根据公司上年核数师报告财政年度的年结的不同情况而不确定,而且是有很多法律的限制的,可以延迟到7月15号或8月15号或11月15号,如果上年年结是在2003年3月31号,埋数在2004年3月31号,就可以延迟到11月15号。 如核数师报告递交延误将会得到如下处罚 开业以来第一次递交核数师报告 1.罚款HKD 1,200; 2.第一次罚款后14日内尚未处理,将会收到传票,并增加罚款HKD 3,000; 3.收到传票而不作处理,行政责任将一直累积,直至阁下遵守香港的法例为止。 第二次(或以上)递交核数师报告 1.罚款HKD 3,000; 2.罚款后14日内尚未处理,将会收到传票,并增加罚款HKD 8,000; [...]

二月 13th, 2017|分类: 未分类|标签: , , |0条评论

这些都是媒体对银行著名的「误读」

1网友被银行要求证明:我妈是我妈 我儿是我儿A 过世了,A 的儿子带着户口本去银行取 A 的存款,银行给 A 的儿子取出来了,没过多久,A 的女儿跑到银行了,质问银行,凭什么把 A 的存款给 A 的儿子,这钱明明该给我!这事我跟你们没完!!银行:@¥#%¥#&%妈的以后再有死者家属再来一定得有证明自己的是唯一继承人的材料才能办,不然我们银行早晚得被人给砸了。262 年前存 5 万变 50 元 80 岁老太怒砸银行玻璃老太太,你是装糊涂还是真不知道,你那 5 万是旧币,真的只值 5 块钱,我就不说某些媒体了,起个标题村民路边捡一草绳被判入狱,却不告诉我们草绳后面系一大黄牛,你把读者当傻子么?3石家庄多家银行储户存款消失 被曝银行人员参与操作我就问你,哪家银行定期存款利息能有 10%?银行理财产品也没这么高啊。世上有这么好的事情么?是不是贴息存款,到底是怎么回事,真的自己心里一点都不清楚吗?真的自己心里一点都不清楚吗?真的自己心里一点都不清楚吗?我就不说某些媒体人了,你们的节操哪里去了?你们的智商哪里去了,采访对象说啥你都信啊!知友 | Isabella其实我对大陆的银行不熟悉,基本知道四大行,还有若干商业银行及地方银行。以及和内地同行接触感觉吧有以下几个误读:1银行福利好,收入高,轻松我想说你们看见的是银行 5 点落闸,看不到的是落闸后在后台埋数对账的柜员的辛苦,无论多了钱少了钱,今天就别指望早下班了,各种核实申报就够烦。至于福利,有四大行的柜员妹子和我哭诉一个月到手薪水才 2800(具体地方不说)《=大陆哒这个。轻松?认识的交行的客户经理,批贷款那种,就没看见他晚上 10 点前下班过,贷款批出去,到期收不回来,和他们薪水挂钩的⋯所以你们懂的。2银行侵吞储户存款这种新闻最常见吧,银行也冤啊,反正标题随便写的,这大帽子就扣银行头上了。前两年有这么个新闻,渣打某客户经理将储户存款转入自己户口下,其实就是这么些个人概率事件,但是媒体大标题一刷就是「xx 银行侵吞储户鉅款」之类。讲真我有时候真的很讨厌媒体为了抢眼球这种标题党行为!3垄断垄你妹!断你妹夫!你们以为世界上就只有一家银行啊?四大行也好商业银行也罢,哪家不是各种竞争,你们去银行换个外币每家银行给出的汇率兑换点数都不同、有高有低。去银行按揭买房子,每家银行给的利益也不同,为啥啊?不就是竞争嘛,这种竞争环境下你和我说你大爷的垄断??刚刚想到个吐槽,最起码在大陆来说,你们四大行是稳定的,也算是个体制内工作了在香港特么不是啊,汇丰裁员造吧,渣打裁员造吧,银行对我们来说也不是稳定工种啊!!!分分钟请你食大信封啊!

二月 13th, 2017|分类: 未分类|标签: |0条评论

离岸公司与境外公司之辨析

早在2000年初,在国外已风行了二十多年的离岸公司就开始逐渐为国内从事国际贸易及投资、引资的人士认识,大有发现新大陆般感慨。现在,离岸公司在我国的运用已经非常普遍,众多的国有企业(比如中国银行、国家电网、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中国网通、中石油、中海油等等),以及几乎所有的国际风险投资与私募并购基金(IDG、软银、赛富亚洲、红杉资本、鼎晖创业投资、华平投资集团、联想投资、弘毅投资、富达、新桥、黑石等等),和众多民营企业(如新浪、网易、搜狐、盛大、百度等著名民营企业)几乎无一不是通过在离岸法域设立离岸控股公司的方式而实现其巨大的成功和跨越的。面对这样的形势,你是否心中也荡起了涟漪。事实也正是这样,国内很多企业和投资人,出于各种目的,都纷纷注册了自己的境外公司。 但是在实务中,会经常有客户会把离岸公司和境外公司混为一谈,比如有一个客户说,他想注册一个离岸公司,又接着问你,你说新加坡好,还是萨摩亚好,对这样的问题,亲,你怎么回答?下面小编就就带着您澄清一下这些基本概念吧。若能为您的正确选择提供一些帮助,当不胜荣幸。 一、什么是离岸公司 (一)概念简介 离岸公司(offshore company),是指不在注册地进行实质业务的公司。世界上一些国家和地区(多数为岛国)以法律手段制订并培育出一些特别宽松的经济区域,这些区域一般称为离岸法区。而所谓离岸公司就是泛指在离岸法区内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离岸法区又被称为避税港,根据国际财政文献局所编《国际税收辞汇》的解释,一般符合以下条件的国家或地区,就可以认定为避税港: 1、不征税或税率很低,特别是所得税和资本利得税; 2、实行僵硬的银行或商务保密法,为当事人保密,不得通融; 3、外汇开放,毫无限制,资金来去自由; 4、拒绝与外国税务当局进行任何合作; 5、一般不定税收协定或只有很少的税收协定; 6、是非常便利的金融、交通和信息中心。 不用多说我们也知道,具有上述条件的国家或地区必然会引得企图避(逃)税者趋之若鹜,从而形成避税港。BVI、开曼群岛、巴哈马群岛等就是全球有名的避税港。 (二)基本法律界定和法律要素 从严格意义来说,离岸公司并不是一个非常准确的法律用语。《离岸公司法》(张诗伟著,中国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对此有相对权威和系统的论述和界定:离岸公司为非当地投资者在离岸法域依当地离岸公司法成立的仅能在离岸区以外区域进行营业活动的公司,因此,离岸公司(offshore company)被人们用来泛指在离岸法域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实仍不够准确。因为并不是所有在BVI(英属维尔京群岛)、Cayman Islands (开曼群岛)等离岸法域注册成立的公司就是离岸公司。另外,根据注册地的法律,这些离岸公司都有不同的称呼。比如在英属维尔京群岛称之为国际商务公司(Business Company),而在开曼群岛称之为豁免公司(exempted company)。在中国语境下,其也称为境外特殊目的公司(SPV)。离岸公司充当的角色更多是转口贸易及其银行账户收款。 根据《离岸公司法》的论述,界定离岸公司的一个重要方面是考察其运营要素——离岸公司不得在离岸法域内经营,或者说离岸公司是排除其在本土经营的公司。几乎所有的离岸公司法都规定,一旦发现离岸公司在离岸法域内与其他公司签订商业合同,那么当局就将撤销该公司的离岸地位。离岸公司的注册地在离岸法域境内,而其主要经营管理活动都在所注册的离岸法域之外进行,离岸公司由此具有了注册地和经营地相分离的特征。这种分离有时不仅体现在公司的投资者不具有离岸法域自然人或法人的身份上,还体现在其董事、经理等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一般也不是注册地的居民上。 二、离岸公司≠境外公司 境外公司是相对于境内公司而言的。境内公司就是依据本国法律在本国注册成立的公司。相应的,一般而言依据外国法律在外国注册成立的公司即为境外公司。离岸公司是依据离岸地法律在离岸地注册成立的公司,因此离岸公司当然属于境外公司,更准确的说,离岸公司是为了达到避税节税目的而设立的境外公司,且大多登记在BVI、开曼、萨摩亚等避税天堂地区。但是反过来,境外公司并不仅指离岸公司,其内涵范围更广,外延更大。 在贸易往来乃至法律实践中,许多人都没有注意到离岸公司“不得在离岸法域内经营”的法律特性,混用离岸公司与境外公司概念,这是需要注意的。笔者现将二者的区别小结如下: 三、注册离岸公司的优势 1、合法避税,降低财务及税务负担 离岸公司因为并没有在注册地实体经营,所以一般满足免税条件,而且有些离岸公司本身不需要交税,所以在税收上享受0税率的优惠,公司只需要每年支付当地政府一项固定的费用,大大降低了企业的运作成本。 2、注册程序便捷、开放,成本低廉 离岸公司的注册程序非常简单,可由专业的注册代理机构代为完成,无须注册本人亲临注册地,而且注册后不须将资金打到国外公司,每年亦不须验资。 3、公司管理简便 离岸公司无须每年召开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即使召开,其地点也可任意选择,管理程式简单。 4、无营业范围和地区范围的限制 除了个别限制性行业,比如银行、保险、军事等,海外离岸公司的经营范围几乎没有限制。除注册地区外,公司可在世界任何国家地区开展业务及经营。对股东和董事的国籍、年龄、资产等均没有限制,大多“离岸”区可以接受法人出任公司董事一职。 5、绕开外汇管理 [...]

二月 10th, 2017|分类: 新闻, 新闻, 新闻, 新闻, 新闻|0条评论

中国外汇储备缩减的秘密

去年12月末中国外汇储备创2011年2月来新低。尽管中国外储规模仍是全球第一,但自2015年8月汇改以来,外汇储备规模正迅速消耗。

一月 20th, 2017|分类: 图解金融|0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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